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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作丨《城市配送电动物流车辆应用选型规范》起草小组第二阶段会议在长春召开
发布日期: 2021-11-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流行业标准《城市配送电动物流车辆应用选型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起草小组第二阶段工作会议于6月22日在长春召开,会议由中物联装备委秘书长左新宇主持。


标准工作丨《城市配送电动物流车辆应用选型规范》起草小组第二阶段会议在长春召开(图1)

 

首先,左新宇向起草小组成员通报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7年推荐性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规范》成功通过立项。其次,左新宇介绍了《规范》下阶段重点工作安排时间节点。最后,起草小组成员根据目前已具有电动物流车辆通行路权的城市特点及企业的实际应用情况,初步定于7月赴华南地区进行下一步调研,确定了重点调研方向,并提出《规范》相关修改意见。


附1:《城市配送电动物流车辆应用选型规范》下阶段工作时间节点

2017年8-10月:起草小组赴典型企业进行调研

2017年12月前:对20余个已经给予电动物流车辆通行路权的城市,选取部分城市作为研究样本,听取行业意见

2018年1月:完成标准文本修改

2018年3月:召开标准第二次讨论会

2018年5月:面向全行业征求意见

2018年8月:召开标准审查会

2018年11月:完成报批稿的编写并报批

标准工作丨《城市配送电动物流车辆应用选型规范》起草小组第二阶段会议在长春召开(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