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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物流用车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29

各有关物流用车生产企业:
    快速发展的现代物流,已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保障作用,并且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和新的增长点。我国物流市场的繁荣促使物流用车的需求呈现逐年递增态势,物流行业的进步对物流用车的高效、安全、舒适、环保、节能等诸多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物流企业对货运车辆在专业性、经济性、操作便捷性、舒适性、可靠性及其使用寿命等方面的要求也相应提高。为适应我国物流行业快速发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从2005年起开展过物流用车推荐活动,得到优秀物流用车制造企业和广大物流企业的认可和欢迎。应行业要求,中物联物流装备专业委员会自去年以来通过调研和广泛征求广大物流企业意见,在总结提升以往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此项活动,向物流行业推荐市场占有率高、技术研发能力强、市场服务好的企业生产的体现国内外最新技术的经济、环保、节能、美观并且舒适的物流用车,以此提高我国物流技术装备水平和社会经济效益,更好为国家经济建设发展服务。现将开展物流用车推荐活动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装备专业委员会
    二、推荐内容
    (一)城市物流推荐用车
    (二)城际物流推荐用车
    (三)专业物流推荐用车。
    三、推荐活动的基本原则
    物流用车的推荐原则是“企业申请,专家评价,行业推荐”,即由汽车生产企业自愿提出申请,中物联装备委组织专家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其申报车型的市场占有、客户满意、性价比、销售服务、产品性能和物流特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符合条件的车型颁发推荐证明。
    考虑物流行业技术装备升级以及车辆技术更新换代变化,推荐活动建立复审制度,对被推荐物流用车三年后进行复审,合格者推荐资格继续有效,复审不合格者停止推荐资格。
    四、物流用车推荐的程序
    (一)企业申请。企业根据本办法规定,填写《物流推荐用车申报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申请表》中要求的附件资料。
    (二)初审。中物联装备委接到申请企业的《申请表》后,根据本办法要求,对申报的车型和资料的符合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
    (三)专家现场考核。初审合格后,由中物联装备委组织专家到申请企业及典型用户进行现场评价,深入了解申报企业和申报车型的实际情况,并根据本办法要求,形成意见。
    (四)征询行业意见。中物联装备委将现场评价意见,通过网上公示,同时征询装备委专家组意见。
    (五)专家组审定。中物联装备委组织召开物流推荐用车评价专家组会议,现场评价专家组组长汇报现场评价情况和意见,装备委秘书处汇报网上公示和专家征询意见,专家组讨论并形成最终评价意见。
    (六)通告。由中物联装备委统一下发文件,发布全国物流推荐用车企业名单,并在行业指定网站发布通告。
    (七)授牌。由中物联装备委颁发物流推荐用车铜牌和证书。
    五、申报材料
    (一)物流推荐用车申报表(样式见附件一);
    (二)申报车型照片(样式见附件二);
    (三)物流推荐用车申报车型情况市场销售、技术性能、物流适用性、使用经济性和节能环保等情况介绍;
    (四)申报车型大客户使用满意度证明。
    六、有关费用
    每款车报名费5000元,评价及推荐费用为2.5万元;复审车型每款车型2万元。
    收款单位:北京中物联会展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帐    号:0200003609201006574
    七、活动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装备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陈征、贾晶;电话:010-68392268、2291
    邮箱:chenzheng0320@163.com    jiaokok@gmail.com
    传真:010-6839228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    邮编:100834

    附件一物流推荐用车申请表点击下载点击下载(36.5 KB)

    附件二申报车型照片点击下载点击下载(30.5 KB)

    附件三物流推荐用车评价办法点击下载点击下载(317.85 KB)